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以被害人陈述为核心的证据审查运用

Song, Xian 2023年11月14日 10:12:51刑事辩护 刑辩研究评论75阅读模式

摘   要: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证据审查有别于成年人案件标准,此类案件往往呈现以被害人陈述为主要证据的证据结构,伴随有被害人陈述常存在瑕疵、其余直接证据往往为传来证据、少有与核心事实关联性较强的客观证据等审查难点。应避免机械理解适用印证证明模式,以被害人陈述为核心构建证据体系,重点围绕被害人陈述的整体可信性、与传来证据之间的补强关系、与间接证据的细节印证进行司法审查,以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关键词:性侵未成年人 被害人陈述 证据审查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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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最高检发布的第十一批指导性案例中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检例第42号)提出,“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证据的审查,要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按照有别于成年人的标准予以判断”。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2023年6月1日,“两高两部”《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意见》)施行,相较于10年前的“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在体例与内容上均作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将“办案程序要求”“准确适用法律”两节调整为“案件办理”与“证据收集与审查判断”,两节中有14条系新增内容,新增的3个条款(第29条至第31条)均体现出此类案件中所特有的证据审查判断规则。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本文以一则被告人不认罪的性侵未成年人上诉、抗诉案件为例,提出在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如何综合全案情况分析采信被害人陈述以及审查未成年被害人陈述需要注意的要点。需要说明的是,本案支持抗诉意见、生效判决虽然是在《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意见》出台前作出,但完全符合该意见对于证据审查判断的要求。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一、基本案情及办案过程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被害人高某某(女,2005年5月出生)父母于2012年协议离婚,2013年开始高某某母亲与朱某某同居,高某某在寒暑假等假期与其母亲、朱某某共同生活,2018年下半年开始高某某长期与二人共同生活。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2015年7、8月至2018年下半年,朱某某明知高某某未满14周岁,采用言语威胁等手段,先后分别在其居住的农村住宅、高某某外婆生前住宅、携高某某送货途中奸淫高某某3次;在其接送高某某上下学途中,以触摸胸部、阴部等方式猥亵高某某2次,且分别伴随有播放性爱视频、发送淫秽网站网址等行为。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2019年下半年,在其经营的服饰厂内住处,采用言语威胁等手段,以触摸胸部、阴部等方式猥亵高某某1次。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2020年4月至5月,高某某先后向其男友、老师、亲友等人披露被朱某某性骚扰多年。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2020年5月18日,朱某某与高某某母亲于凌晨至高某某父亲住处,主动向高某某父亲一方亲属承认对高某某1次强奸、1次猥亵,承认过程被亲属录音并制成简要记录,朱某某签字认可。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7月16日,高某某中考后,高某某父亲一方报案。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7月20日,朱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始终否认性侵,称因阻止高某某早恋而被其诬告,之前承认性侵是为了稳定被害人家属情绪。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高某某在立案前向亲属等人的陈述与立案后向侦查机关的陈述相比,并非完全连贯稳定,对时间地点的陈述均有变化,部分陈述缺乏细节。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一审检察机关指控朱某某实施强奸事实5起、猥亵儿童事实3起、强制猥亵事实3起,一审判决采纳全部指控意见,判处朱某某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朱某某以无罪为由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一审法院重新审理后,以其他犯罪事实缺少证据印证为由,未认定猥亵事实,仅认定1起强奸事实,改判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宣判后,一审检察机关提出抗诉,朱某某再次以无罪为由提出上诉。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二审阶段,二审检察机关部分支持抗诉意见,认定朱某某实施强奸3次、猥亵儿童2次、强制猥亵1次;二审法院全部采纳支持抗诉意见,改判朱某某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二、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办理难点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性侵害案件的特殊性叠加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使得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有着不同于成年人案件的证据结构,通常以被害人陈述为主要证据,具有以下办理难点: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一)作为主要直接证据的被害人陈述常存在瑕疵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此类案件中嫌疑人到案后往往自恃证据“一对一”而不认罪,最主要的直接证据就是被害人陈述。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未成年人由于交流能力不足,导致其陈述常存在前后不一、缺乏细节等瑕疵。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本案被告人自归案后就始终主张无罪;被害人在立案前向亲友讲述被强奸3次,立案后则向侦查机关陈述被强奸5次、被猥亵多次;对立案后增加的2次强奸及猥亵事实的陈述高度概括,表述笼统,缺乏细节。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一审法院重审时以被害人陈述过于概括为由,对立案后陈述新增的2次强奸及所有猥亵事实均未认定。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二)其余直接证据往往为传来证据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由于触及隐私,被害人往往仅向亲友讲述被侵害事实,随着亲友与自身亲疏远近不同、对自己讲述反应不同,还会出现讲述内容不同的情况。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此类有利于被害人的证言系由与被害人有密切关系的证人作出,证言证实的内容并非完全一致,再加上不具有独立信息源的传来证据与原始证据之间无法形成传统的印证关系,三重作用下,证人证言的证明力易受质疑。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本案中,多名证人均系被害人亲友,向侦查机关转述被害人对自己讲述的3次强奸,先后顺序不一、详略程度不一。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一审法院重审时以仅有被害人陈述与传来证言为由,对其中2次强奸事实亦不予认定。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三)少有与核心事实关联性较强的客观证据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未成年被害人不理解或不能完全理解性行为的性质,容易受到诱导和强制,嫌疑人无需动用暴力就能得逞,侵害发生很久才案发,导致与性侵核心事实强关联的间接证据(主要是客观证据)——精液、精斑、血迹、伤痕等——极少留存或完全灭失。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本案中,虽然被害人陈述性侵时被告人有射精、自己有出血等,但案发时距离最后一次强奸已经过两年,不具备取证条件。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三、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审查要点与案件办理的思路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如前所述,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常常呈现以被害人陈述为主要证据的证据结构。如运用传统的印证证明模式,易对此类案件得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结论,不利于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因此司法办案人员应避免机械理解适用印证证明模式,重点对被害人陈述的可信性、被害人陈述与传来证据之间的补强关系、被害人陈述与间接证据的细节印证三方面进行司法审查,以被害人陈述为核心构建证据体系,排除合理怀疑,准确审查还原案件事实。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一)应首先审查被害人陈述整体可信性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对被害人陈述,《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意见》专门用第30条共计4款的篇幅详细列举审查要点,“与其他证据之间能否相互印证”仅是诸多要点之一。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有学者提出,对被害人陈述的审查判断应当包括“陈述内容可信性”及“被害人可信性”两大方面,以建立内心确信。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笔者支持这一观点,主张在审查犯罪的证据体系之前,应先对被害人陈述可信性进行整体审查。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具体到本案,就是在反映“多次性侵”的被害人陈述与反映“1次强奸”甚至“无罪”的被告人供述之间,判断何者更合理可信,从而建立起内心确信。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第一,案发经过是否自然,能否排除诬告陷害动机。相较于成年人,未成年人更易受他人诱导、误导,现实中未成年人错告、诬告的情况确有发生。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因此,需要审查未成年人指认他人性侵的发生经过是否符合正常事件的发生逻辑。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本案被害人向男友首次提及此事时,恋爱并未受阻,与朱某某关系尚可,无诬告陷害动机;20余天后被害人因恋爱被朱某某与母亲阻拦,向相熟的老师坦诚曾被朱某某长期性骚扰,得老师鼓励后再陆续告知其他亲属,整个过程自然客观。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第二,被害人有无陈述非亲身经历不可知的隐蔽性细节。根据知密验证理论,被害人陈述中提及一些只能由亲历者获知的事实,如被告人的特殊癖好、身体特征等,排除其他信息来源,陈述可靠性较高。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本案中高某某亲属证实,高某某向自己提及朱某某曾出示与高某某母亲发生性关系的视频,自己随即与高某某母亲对质有无拍过,得对方承认。后侦查机关询问高某某母亲,得其确认。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该细节系由被害人自主提及,后有其他证据印证,能排除指证、诱证可能,反映出被害人陈述可信度较高。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第三,结合经验常识,判断被害人陈述是否具有可信性基础。裁判者评价证据时应当遵循逻辑法则和经验法则,法官运用印证的方式审查证据是否具有证明力及其大小、证据之间是否矛盾等,本质仍为经验法则的运用。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本案中朱某某仅承认在白天送货途中实施1次强奸,如与一审法院一样,认定该笔是首次、唯一作案,则无法合理解释以下疑问:此时被害人已接近14周岁,被告人首次犯罪就在陌生且公开的场所,为何毫不顾忌被害人可能反抗逃跑从而被他人发现?相比之下,被害人陈述首次强奸发生于年幼时的住处,符合犯罪心理。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综上,从案发经过自然、被害人自主陈述非亲历不可知的细节,结合经验常识,可得出结论:本案被害人陈述的可信性能够得到确认,被害人陈述的“多次性侵”更合理可信。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二)应重点审查被害人陈述与传来证据之间的补强关系和逻辑联系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在嫌疑人零口供、客观证据缺失的情况下,比较常见的证言种类是被害人将被性侵的遭遇讲述给亲属、同学、朋友,后者再向侦查机关转述所得的传来证据。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如前所述,根据传统印证规则,传来证据证明力较低。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但是,在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上述规则需要作出一定的改变。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第一,关系密切人的证言,在符合一定条件时证明力并不低。检例第42号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中检察员认为,“被害人同学证言虽然是传来证据,但其是在犯罪发生之后即得知有关情况,因此证明力较强”。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本案证人与被害人亲疏远近不同,转述的核心内容一致,顺序、详略不一,可见证人并没有刻意作有利于被害人的虚假陈述。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第二,对于被害人陈述前后变化,结合身心特点综合判断证明力。《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意见》规定,低龄未成年人对被侵害细节前后陈述存在不一致的,应当考虑其身心特点,综合判断其陈述的主要事实是否客观、真实。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本案多名证人转述的被害人讲述均涉及3次强奸,分别对应三个不同的地点;立案后被害人向公安机关和法院再次确认和陈述。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由于已用不同地点区分不同性侵事实,考虑时间跨度较长,被害人向不同人陈述事实的先后顺序、详略程度,不影响陈述的客观真实。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第三,对于转述证据,应承认其有独立的证明价值。除了能够补强证明犯罪事实外,还能够反映被害人在讲述时的神态举止,类似于情态证据,可以辅助判断被害人陈述的真实性。本案证人转述被害人讲述内容时,均不同程度还原被害人讲述的情境与神态,过程真实可信。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综上,通过对言词证据间的补强与逻辑分析,可得出结论:本案被害人陈述的“3次强奸”得到传来证据补强,且传来证据证明力较强。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三)应重点审查被害人陈述与间接证据之间的细节印证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由于被害人年龄、记忆力、认知力等因素的局限,其陈述的客观性方面可能会存在一定的欠缺。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因此,对于儿童的陈述,应当根据其年龄、认知水平、心理特点以及与在卷的其他证据加以印证来审查判断。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在直接证据有限的情况下,应当充分挖掘间接证据与被害人陈述之间的印证关系。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第一,运用间接证据排除被害人陈述与其他证据之间的矛盾。基于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不能苛求未成年被害人陈述与其他证据完全吻合,当出现矛盾时,应当审查陈述中的其他细节,对矛盾能否作出合理解释,综合判断性侵的基本事实是否发生。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本案中,被害人始终陈述首次强奸发生于小学三升四年级暑假,且发生地有一张气垫床,但该床购买时间为其五年级时,一审判决据此认为存在矛盾,对该笔事实不予认定。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但同时被害人还陈述多处细节,如当时正在看某动画、之后成绩明显下降等,而该动画播出时间正值四升五年级暑假,被害人成绩从五年级开始明显下降。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两组细节既印证了首次强奸事实存在,也还原了事发时间实际为四升五年级暑假。被害人在案件事发多年后的回忆发生整一年的错位,符合记忆规律,矛盾可以合理解释。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第二,运用间接证据解决被害人陈述高度概括的问题。受到长期侵害的儿童容易形成“剧本记忆”,因此对于重复进行的类似性侵行为很可能只能作出概括的叙述,而对于特殊的个别经验可能才能够作出具体的描述。审查时应关注与个别性侵事实关联的间接事实(证据),认定相对确定的事实。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本案中,被害人陈述被告人在猥亵时伴随有出示性爱视频、发送黄色网站网址的行为,而其母亲证实与被告人拍过此类视频,聊天记录中有被告人发送给被害人的链接。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间接证据证实特殊的个别经验,对被害人高度概括的猥亵事实形成印证,从而认定其中2起猥亵事实。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另外,被告人曾向被害人家属承认过1起猥亵事实的细节,亦能将被害人陈述事实特定化。而立案后陈述新增的2起强奸,仅有被害人高度概括的陈述,无其他证据补强或印证,未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无法认定。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综上,应充分利用与性侵事实具有关联性的间接证据,论证该证据与被害人陈述之间的细节印证关系,合理解释矛盾,将陈述中的概括事实特定化。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来源公众号: 中国检察官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素材来源:《中国检察官》杂志2023年10月(经典案例版)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作者:丁 铌,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 第七检察部主任 一级检察官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4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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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g, X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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