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怎么定罪量刑,2022年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

Song, Xian 2023年1月30日 15:58:02刑法知识 刑辩研究评论525阅读模式

非法经营罪定罪量刑标准,需要根据情节进行确定。分别是: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355.html

1、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355.html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355.html

近日,两高发布了《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新明确了一项非法经营罪的定罪(立案)处罚标准:实施本解释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355.html

此前,2020年3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废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经营食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解释废止后,对以非碘盐充当碘盐或者以工业用盐等非食盐充当食盐等危害食盐安全的行为,不再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分别不同情况,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或者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355.html

非法经营罪构成要件是什么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355.html

1、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市场的正常管理和市场交易秩序。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发挥市场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于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发给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经营。非法经营行为违反国家对市场管理的上述制度,扰乱市场秩序。犯罪对象是指未经许可经营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货物、物品、外汇和进出品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355.html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从事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首先,行为人违反了国家的有关法规或规定,主要是指违反国家关于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其次,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355.html

3、非法经营罪的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355.html

4、非法经营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法并会发生扰乱市场秩序的严重后果,而行为人却希望或放任这一结果的发生。行为人主观上往往具有营利的目的,但是否具有这一目的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过失不能成立非法经营罪。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355.html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355.html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355.html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355.html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355.html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355.html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文章源自大湾区刑辩网-https://www.dwqlawyer.com/113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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